一是鼓励民间资本持有者投资参与有国家财政性扶贫资金投入,用于解决特(贫)困村人畜饮水、村民文化活动阵地、闭路电视和卫生等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的项目以及组织贫困农户较大规模地发展烤烟、畜牧、果菜等经济项目。
二是投资村级扶贫开发项目可享受停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个人收入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并允许投资者项目发挥的作用中受益。
三是投资社会公共服务类项目,由村社集体组织通过调整土地无偿提供用地,除缴纳产权证工本费外,其它费用免缴;投资经济发展类项目,通过租赁和农民以土地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四是投资者以抵押方式或担保方式向银行贷款,所获贷款由财政贴息。
四是对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均可以“农转非”迁入该城镇落户。
(编辑:张骞)